我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复审达标 149家达到全国示范型创建合格标准 2021年01月15日

  本报讯(费伦清)笔者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市已有149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复审组复审中达到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合格标准,约占全市县、乡两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63.13%。其中,修水县、瑞昌市、武宁县、永修县、濂溪区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推荐申报为“典型标杆”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为加快推进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能力建设,我市启动全国尊崇式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工作,系统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水平,规范“尊崇工作法”推广,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取得了较好的创建成效。

  突出“整体谋划”。我市整体谋划、系统推进全国尊崇式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工作,与大力推广“十送十关心、服务心贴心”“尊崇工作法”、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规范完善基层台账资料、营造浓厚政治文化环境等有机结合,与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同向推进,按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所要求的任务数,将尊崇式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任务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区)。

  突出“典型牵引”。2020年10月中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瑞昌市先行开展全国尊崇式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试点。通过树立本地典型示范带动各地创建工作,打造了瑞昌市赛湖农场红色教育基地、濂溪区五里街道退役军人活动中心、共青城市金湖乡退役军人教育基地、都昌县退役军人培训中心等示范典型。

  突出“规范创建”。我市先后编印了《工作提示》等一系列规范性材料,建立验收微信群进行业务交流、动态跟进、实时指导,严格对标对表,做到规范创建,确保不折不扣、实事求是地按照创建标准开展自评和初审、复审验收。示范创建九项统计台账、“七个一”台账、一人一档、专干聘任等项工作质量高、分类清,得到了省级复审组的充分肯定。

  突出“延伸扩面”。通过试点探索实施奖补政策、培育和选树典型标杆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推选“尊崇之星”等举措,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在重点抓好县、乡两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示范创建的基础上,结合九江实际,编制了《九江市村(社区)尊崇式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标准》,按照60%以上的任务指标数,同步推进1452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的示范创建,实现村(社区)尊崇式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