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院公布:2018年,全省法院离婚纠纷案件共49804起。加上没有闹到法庭的,数字将更为庞大。
离婚率高,其实是原子化社会的基本特征。随着公共福利水平的提高,个性意识更加强烈,恐怕将进一步走高。
原子化社会者,我个人的理解:以家庭为社会运行的细胞;家庭的组织、延续最终决定于每个成年成员的个人意志。社会的原子化,归根到底是个人高度的生存、意识独立。
原子化社会里必然崇尚自由竞争,弥漫着浓烈的个人英雄主义,而对于自由竞争的保护体现于社会运行规则的方方面面。尽管家庭为社会运行的细胞,但家庭是独立个人的结合。后者之间一时有结合的欲求,另一时也可能有分离的要求。关系最基本之生活,于公共管理上必须设定:任何人做出任何决定前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都是做出了最有利于自己的选择。在社会规则方面,必须对个人的选择提供便利,提供相对公平的善后保障。其中包括对财产的处置,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等方方面面的公平而完善的法律规定。
老话说“宁拆一座庙,不毁一个家”,那是传统社会里的经验总结。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区别首先在社会经济发展程度不同。越是发展程度低、就业机会少,女性的地位越低,越是容易在家里受欺负,于中西方皆然,而在东方社会里尤为明显。
这里,我们只是立足于社会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生存压力日低的现实。我们说“仓廪实而礼节”,“礼节”在传统语境中的解释应该是以男主人心存仁念、不肆意作威作福为前提,然后则整个家庭尊卑有序、相处和谐。但不仅在夫权社会里,男主人心存仁念可遇而不可求,且是所谓相处和谐,必须以其他家庭成员认定自己为卑微、卑贱的存在,能够暂时乃至长期忍受夫权如山、肆意作威作福为基础。这样一种序,恐怕算不得真正的和谐。所以,在今时今日解释“仓廪实而礼节”,似乎应引申出:随着物质充足,人们的精神需求越来越强烈。
既然精神需求越来越强烈,个中人一定更加率性,追求精神上的惬意。没有任何一个家庭成员再自视为非常卑微、卑贱的存在,整体而言,家庭矛盾容易升级,家庭关系容易裂。
家庭的易碎绝不能被认为是理想之事,然而,至少不比建立在任何一个家庭成员自视为非常卑微、卑贱存在基础上的假和谐更坏。
现代社会一定是原子化或一步步趋向原子化的。这是我们生活的现实。在此现实中,围绕家庭的易碎或异常稳定作无限的、虚无的争论没有意义。典章制度要适应社会现实,在复杂的社会运行过程中建立相对公平合理的规则体系,而绝不能反过来,要以典章制度强行将社会运行纳入某种既定框架。那是必须置部分人乃至大部分人于卑微、卑贱地位上以后才可能实现的。
随着典章制度进一步完善,甚至连结婚率也会大幅下降。结合并组成家庭终究是个人间的选择,自有苍天大地为证,而政府盖章、颁发证书不过是对彼此间在法律框架内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确立的证明。当后者本已经规定得完善,是否领取政府颁发的一纸婚书就意义不大了。
无论是否领取政府颁发的婚书,当个人之间已经选择结合、组成家庭,家庭就是家庭,是彼此关受、相互忠诚的人世间最亲密的结合。夫妻间的彼此关受、相互忠诚或更直接些说是相互占有是人世间最基本的关系。
所以,我绝不能认同李银河等“以家庭为单位的婚姻将逐步走向解体”的观点。家庭易碎,首先体现的是物质丰富之后,人们的精神需求更加强烈,更加渴望夫妻间的彼此关受、相互忠诚。你有无限多的选择机会,但在每一次的选择结果中,必须保证彼此关爱、相互忠诚。这不是家庭得以长期延续的保证,却是其基础,并进而成为伦理道德、以私有权为核心的典章制度的源点。伦理道德体系、终极意义上的私有权崩溃了,人类社会将随之崩溃。 (许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