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宁 许 庆 黄立超 本报记者 黄梦如
今年5月的一天晚上,一场“长江夜话”活动在彭泽县狄公湖社区会议室里举行,20余名居民群众与人大代表、县职能部门负责人围坐一起,针对《九江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草案)》面对面进行交流商讨,提出意见建议。
“《条例(草案)》我看过了,我先提个建议,如果占用了绿化用地,到底是按照《条例(草案)》处每平方米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还是按照已经出台的《九江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处每平方米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这两个相互矛盾。”钓鱼台社区居民代表方东通过认真研读《条例(草案)》后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我平常喜欢看报纸,可能对文字看得比较细,说到矛盾的地方,我也说说我的想法:《条例(草案)》中第二十四条中提出‘未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土地进行覆盖的,责令停工整治’,建设用地已经‘不能开工’,怎么还能‘停工整治’呢?不符合逻辑。”沿江社区居民代表孔爱珠说完,不少居民点头表示赞同。
“语言表述应该是严谨规范的,在《条例(草案)》第四条中的‘住房城乡建设’的表述有误,规范的称呼应该是‘住房和城乡建设’。”狄公湖社区居民代表杨的毛说。
“大家提的意见都非常好,《九江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草案)》将‘城市绿化’直接写进法规,以法规的形式促进城市绿化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必将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所以今天大家的建议和意见非常重要,我们会按照程序归纳上报给市人大。”县立法联系点召集人王海丁说。
《九江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是我市制定出台的第十四部地方性法规,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条例制定阶段,彭泽县龙城镇狄公湖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将收集到的立法建议上报,最终有3条建议被采纳。
彭泽县龙城镇狄公湖社区自2022年3月被确定为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指导下,彭泽县人大常委会主动作为,协调组织基层立法联系点创造条件搭建平台、落实场地、组建队伍、完善制度,通过“长江夜话”等形式,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反馈给立法机关作研究参考。彭泽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大江表示,彭泽县将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拓宽群众参与立法途径,以基层生动实践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时代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