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及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新规 2024年12月07日

  本报讯(吕佳凝)近日,我市有关部门发布《九江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九江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于2024年12月7日起实施,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领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和规范充(换)电设施的建设运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九江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而制定。该《办法》明确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总体要求、管理职责以及各部门的分工合作机制,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科技赋能、公众参与的原则,构建全链条治理新体系,打造城市安全的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我市将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经费的落实,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和设施建设的投入。同时,建立信息共享、协调联动、联合查处和案件移送机制,组织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共同维护公共安全。

  同时,出台《九江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在满足人民群众电动自行车充(换)电需求的同时,确保充(换)电设施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该《办法(试行)》要求,集中充(换)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必须遵循一定的标准和规范,确保设施安全可靠。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集中充(换)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其符合相关要求;建立充(换)电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设施的长期稳定运行。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人表示,这两项文件的发布是我市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将加强相关工作的推进和落实,不断完善电动自行车领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体系,为市民提供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电动自行车使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