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学笃行 奋力谱写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新篇章 2024年12月13日

  李 奎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党的二十大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统计法治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聚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实干笃行,全面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

  坚持政治引领,夯实理论根基,做到有法可依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统计部门首先是国家政治机关,政治性是第一属性。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建设是统计调查部门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我们要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等重要统计文件精神,教育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统一法治思想,捍卫统计权威,努力践行新时代现代化统计法治体系的建设任务,适应统计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通过新修改统计法,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出了新的要求,更是在日常统计调查工作中有法可依。

  坚持制度建设,压实法治责任,做到有法必依

  “法者,治之端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遵循统计工作规律,完善统计法律法规,健全政绩考核机制,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强化监督问责,依纪依法惩处弄虚作假。”地市级统计调查机构不仅要立足统计专业调查、数据质量核查等日常工作,还要遵循“谁承担、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责任部门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中的职责,确保各项措施对标对表、执行到位。同时,要求统计调查人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性、人民性、系统性、实践性,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统计法治建设全过程,依法统计调查,有效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做到有法必依。

  坚持从严执法,强化监督职能,做到执法必严

  “欲戴其冠,必承其重。”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如果有了法律而不严格执法,那么法律会成为“纸老虎”和“稻草人”,失去其应有的效力。要坚持“严”的基调,着力培养一支业务过硬,敢于亮剑、敢于较真的统计执法队伍,严格执行统计执法制度,持续加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要注重执法与教育相结合,以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为契机,针对检查对象的特点及统计调查报表填报情况,现场进行关键指标讲解及疑难解答,让统计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要畅通统计违法干预行为的举报渠道,拓宽统计违纪违法线索的获取途径,建立曝光台,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氛围,做到有假必惩、执法必严。

  坚持宣传教育,践行责任担当,做到违法必究

  “道固远,笃行可至;事虽巨,坚为必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我们要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不懈推进精准普法、创新宣法、以案释法,切实抓好领导干部、社会公众和调查对象学法用法,广泛开展统计法“六进”活动,大力弘扬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理念,将统计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持续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让各级领导干部重视统计、社会各界认知统计、调查对象配合统计,努力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

  “关山飞渡,大道笃行。”作为新时期的统计人,要全面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定不移地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夯实统计数据质量,不断开创新时代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

  (作者系国家统计局九江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