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余轻微案件实现“零复议、零诉讼”
我市“微案易办”改革获全省推广
(20260715第 A01版)
本报讯(记者陈沽玥)近日,记者获悉,由我市在全国率先启动的“微案易办”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改革经验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报刊发推广,2026年3月被列入省委深改办“一市一点”改革项目,6月省市场监管局正式发文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全面推广。
2025年3月,我市在全国率先启动“微案易办”省级改革试点,聚焦日常执法中占比70%的高频轻微违法行为,创新打造数字化快速处置平台。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办结轻微违法案件1564件,案均罚没321元,累计为各类经营主体减免罚没款2013.04万元,所有快处案件保持“零复议、零诉讼”,实现执法效率、规范程度、企业满意度“三提升”和办案时间、案均罚没金额“两下降”。
传统轻微案件办理需经历线下层层审批,平均周期长达1至3个月。“微案易办”将“串联”审批优化为“并联”审批,实现现场检查、录入、智能研判、文书生成一体化操作,案件办理时间压缩到3至5个工作日,可当天办结、最快2小时完成。2025年4月,柴桑区马回岭镇秀峰村某卫生所因一支价值21.55元、过期23天的硅酮疤痕凝胶被立案。该卫生所购进同款凝胶6支,5支已在有效期内销售或使用,仅1支遗忘存放柜中。当事人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调查,可完整提供进货凭证,涉案器械未流入市场,无实际危害后果。执法人员现场登录“微案易办”掌上模块,一键录入信息、上传证据材料,系统自动生成全套执法文书,线上同步推送快处中心审核,当事人仅需在手机端电子签名确认。从现场检查到处罚办结仅用2小时,较传统模式提速90%以上,真正实现“零跑腿、高效结”。
改革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界定了轻微违法五条标准,即“初次违法、主观过错小、行为轻微、危害较小、及时改正”,对照该标准,将“1大类不予处罚事项+19项轻微处罚事项”纳入轻微违法行为清单。综合货值、主观过错、整改情况分层裁量,杜绝“一刀切”高额处罚。以凝胶案为例,综合全部轻微情节依法定额罚款1000元,将经营影响降至最低。
针对自由裁量空间大、同类案件处罚不一等问题,市市场监管局梳理近三年执法大数据划定统一适用标准,配套出台裁量规则指导意见,细化适用条件,统一全市执法尺度,从源头消除裁量不公,标准化办案模式成为全省统一执法示范样板。
据了解,“微案易办”平台已实现全流程线上闭环,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在快办基础上,同步推行“法治体检”、上门技术帮扶、一案三访等案后服务,杜绝“一罚了之”,实现查处一案、规范一片。当前,“微案易办”二期迭代工程正稳步推进,将打通“12315”、信用公示、非税缴款等多系统数据壁垒,持续扩充轻微违法适用清单、优化智能办案功能,以数字化、规范化柔性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