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马路108号6单元202室失联承租人限期办理缴租的通告
(20260722第 A05版)
市直管公房一马路108号6单元202室承租人王步洲拖欠房屋租金达24个月以上,且长期处于失联状态,房屋无居住痕迹。根据直管公房管理相关规定及《公房租赁合约》相关条款,我中心有权收回该房屋承租权。现特此通告,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请承租人王步洲或其直系亲属携带公房租赁证等资料,到滨兴公房管理所缴清拖欠租金。如限期内仍未前来缴租或未作答复,视为承租人放弃房屋承租资格和相关权益,届时将依法解除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并收回房屋承租权及其他相关权益。
九江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