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讯(柯有凯 徐萌)“特别感谢镇纪委为我们追回了这笔钱,农村的‘蛀虫’清的好。”3月15日,武宁县鲁溪镇北屏村九组村民代表李洪发从县纪委工作人员手中接过清退违纪款84483.8元,激动地重复了这句话好几遍。
2008年,北屏村九组该组组长委托其弟及本组村民办理本组集体公益林申报工作。在申报过程中,这3人未将本组申报办理公益林补偿的事情告知本组村民,并且将本组公益林补偿款的发放账号全部填报为自己的一卡通账号。从2008年至2016年,这9年时间里,该组组长与他人私分集体公益林补偿款达84483.8元。县纪委通过审查核实,将侵占公益林补偿款予以收缴,分发给北屏村9组村民,这才出现了上面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