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违规电焊作业三人被处罚 2024年12月12日

  本报讯(晏医民 记者吕莹)近日,修水县公安局义宁派出所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严厉查处了一起违规电焊作业引发火灾的案件,行政拘留1人,行政罚款2人。这也是修水县近十年来首例因施工人员违规电焊作业而被拘留的案件。

  8月23日18时15分,修水县某建筑突发火灾,县消防救援大队迅速出警,及时扑灭大火。经现场勘查发现,起火原因是因为施工人员王某、谢某、王某星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违规电焊作业引起的,着火面积约200平方米,火灾直接经济损失2万多元,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10月底,县消防救援大队将该案移送至义宁派出所。到案后,王某、谢某、王某星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查,王某在接到某建筑改造业务后,在明知电焊作业存在火灾风险且需取得相关作业证的情况下,为谋取利益,以每天200元的工资雇佣无证人员谢某、王某星进行电焊作业。根据相关法律,王某被行政拘留10日,谢某、王某星被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