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版)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对其居家环境关键区域或部位进行适老化改造,按需安装网络连接、紧急呼叫、活动监测等智能化设备,并视情配备助行、助餐、感知类老年用品。同时要求养老床位建设对象家庭应对拟改造住房拥有产权或者长期居住(原则上6个月以上),拟改造的住房应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具备基础改造条件。
此外,方案明确,将根据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情况,为有服务需求且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照料、基础照护、探访关爱、健康管理、委托代办、精神慰藉等。记者还了解到,此次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的服务对象为九江市户籍,且有固定住所并长期居住在辖区内的60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此前已进行相关改造并具备相应功能的不重复改造。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提升行动项目实施完成后,将继续开展后续服务工作,推进全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和可持续,建成覆盖城乡、功能衔接、服务可及的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培育一批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成城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