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理论专题

九江日报 刊期:第19135期 20261022

现代刑事司法视域下梅汝 刑法理念的创新借鉴

(20261022第 A04版)

  邓乐
  梅汝璈是近代中国法学巨擘,其刑法理念不仅具有深厚的法学底蕴,更承载着深沉的民族精神与政治自觉。在东京审判中,他据理力争,将法律作为伸张正义、维护民族尊严的利器,展现了法律人的使命担当。其刑法理念以罪刑法定为根基,以证据裁判为支撑,以刚柔并济为方法,既强调法律的刚性约束,又重视司法的人文关怀,蕴含着为民、公正的价值追求。这些思想虽形成于特定历史条件,但其精神内核与新时代刑事司法理念具有内在契合性,为当代刑事司法改革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思想资源。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时期,深入挖掘梅汝璈刑法理念的时代价值,探索其在现代刑事司法中的借鉴路径,不仅是法治理论发展的需要,更是提升治理效能、维护公平正义的现实要求。

  
强化“司法为民”导向,健全人权保障的司法配套机制
  梅汝璈的法律思想与司法实践,与“司法为民”理念高度契合。在现代刑事司法视域下,其刑法理念可转化为具体的制度设计,以此强化司法为民导向、完善人权保障。具体实践中,可从以下方面着力:首先,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拓宽刑事法律援助范围,确保法律援助经费到位;畅通律师执业权利受侵害时的救济渠道,切实解决辩护形式化问题。其次,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实质化,不能止步于裁判文书上网,更要借助数字技术搭建刑事案件全流程信息公开平台,方便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实时查询案件进展。最后,建立司法便民反馈机制,定期开展刑事案件当事人满意度调查,把人民群众的司法感受纳入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形成“评价—反馈—改进”闭环。

  秉持“宽严相济”精神,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精细化运行
  梅汝璈“刚柔并济”的刑法实践,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提供了理论参照。可尝试以下优化路径:首先,对从宽幅度作出梯度化、标准化规定。例如,按侦查、起诉、审判不同阶段,分别制定层次分明、操作性强的从宽量刑指导意见,通过精准的程序激励,引导被追诉人尽早认罪悔罪,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其次,强化对被追诉人认罪自愿性的实质审查,借鉴梅汝璈严谨的证据裁判立场,建立多维审查机制,通过审查讯问录像、听取辩护意见、开展心理与认知评估等方式,确保认罪具结书出于真实意愿。最后,完善被害人权益保障机制,在追求诉讼效率的同时,建立独立的被害人意见表达与损害赔偿协商平台,将修复社会关系作为制度运行的重要目标,着力实现各方利益平衡。

  
立足“本土化”根基,构建中国特色的刑法话语与实践体系
  梅汝璈将西方法学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实践,启示我们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法治道路。具体而言,其一,汲取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如系统梳理“恤刑慎杀”“德主刑辅”等传统理念,挖掘其现代价值,将其转化为具体的刑事政策,依托这些理念的教育感化功能,处理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等刑事案件以及轻微邻里纠纷。其二,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的引领作用,并鼓励地方法院在审理疑难复杂案件时,发布具有典型意义的参考性案例,形成符合中国社会伦理与价值导向的裁判规则,从而避免对西方判例的不当移植,并在这一过程中兼顾天理、国法、人情。其三,依托学者与实务人员常态化交流挂职机制,推动刑事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促进理论研究本土化,为司法实践提供智力支持。

  结语
  总而言之,梅汝璈所秉持的刑法理念,犹如一座跨越时空的思想宝库,为现代刑事司法提供了重要借鉴。其价值不在照搬,而在转化;不在复古,而在开新。通过将“司法为民”转化为配套制度,将“宽严相济”细化为具体准则,推动案例指导制度落地,促进文化传承本土化,才能走出一条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刑事司法现代化道路,在纪念法学先贤的同时,肩负起新时代法律人的使命担当。未来,应在司法实践中持续探索,以刑事司法现代化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 (作者单位:豫章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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