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是完善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有利于国有企业健康发展,保障国有企业职工切身利益。本次改革对国企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工资总额管理方式进行了改革。本次改革坚持“效益导向与维护公平相统一、市场决定与政府监管相结合、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改革后国企工资总额将实行预算、分类、分级管理模式。
据市人社部门介绍,本次改革相较于以往国企工资制度改革,最大的特点在于兼顾效率与公平,打破了原有改革只同经济效益挂钩的现象,完善了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管理制度,按照“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的同向联动原则,建立完善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根据企业年度经济效益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企业年度工资总额增长或下降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