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国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了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2018年,瑞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着力打造“绿色机关”,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围绕“管理、保障、服务”的工作主线,组织各单位100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瑞昌市2018年机关干部健步行活动”;“公共节能宣传周”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积极推进20余家单位建成新能源项目;更换了市行政中心市委、市政府中央空调机组和6台离心水泵,改造了自行车棚;助推60余家单位成功创建“公共机构节水示范单位”,节能意识深入人心,能源消耗大大降低,节能工作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