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核查主体。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区直部门党组织负责资料收集和组织汇总,其中包括党员个人基本信息、入党介绍人的证明材料、其入党所在党支部负责人的证明材料、接收预备党员的时间、讨论接收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时间,以及支部决议、支部书记签名、加盖印章,支部决议上报基层党委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委决议复印件。区直机关工委负责党员身份认定,组织部党建室负责最后的把关。严格核查程序。各支部根据2019年党员数据,对所有党员的档案进行核查,并建立工作台账,提出“身份属实”或“身份存疑”意见,填写党员身份审核登记表,复印一切佐证材料,不规范的及时纠错,资料不完善的及时补齐。严明核查责任。规定了时间节点,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认定工作未按期完成的,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在党员核查认定过程中,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对发现党员身份核查不准、调查不实、认定结果不准确等情况的,对组织核查认定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