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丽芝 记者沈明杰)为持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筑牢公平竞争基石,优化营商环境,市财政局于近日印发《九江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2025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该清单聚焦政府采购全流程关键环节,为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四大主体明确了72类禁止行为,为全市政府采购当事人提供了明确、详实的“不可为”指南,标志着我市政府采购监管迈入更加精细化、法治化的新阶段。
《负面清单》聚焦采购行为,在源头严防上,严令禁止超预算或无预算采购等行为;在过程严控上,在采购文件编制、组织环节,严禁设置不合理门槛、违规干预评审、未及时签订或公告合同等行为;在结果严管上,强化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要求,同时畅通质疑投诉渠道,严禁敷衍塞责。
同时,《负面清单》为评审专家划出清晰“红线”,保障评审的公正性与专业性,要求专家积极配合后续工作,不得拒绝在评审报告签字或拒不配合质疑投诉调查。对于供应商,则严令禁止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实施串通投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禁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签或拒履合同、违法分包转包。
此次《负面清单》的出台,直击实践中阻碍公平竞争的痛点难点,确保所有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充分释放市场活力。通过对采购需求管理、方式选择、文件编制、评审组织、合同履约、资金支付等关键环节的严格规范,引导采购活动更加科学、透明、高效。明确免收保证金、严控资金支付时限、规范收费行为、畅通救济渠道等规定,直接回应市场主体诉求。
据介绍,为确保《负面清单》有效落地,相关部门将加强刚性监管,对违反清单与法律法规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约谈、书面提醒、责令整改等措施;对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依法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构成违法违规的,坚决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同时,通过政策宣传、条文解读、专题培训进行合理引导,增强各方主体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力求从源头预防违规行为,构建长效治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