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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乱停车就该受处罚

  拒不入位、故意斜停、跨位停放、夜间违停……针对这些道路停车的不规范行为,北京市交通委近日明确,将加大执法力度。明确不入位、故意斜停、跨位停放等行为属于违停。按照北京市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密对违法停车的巡查频次,加大现场处罚和贴条力度。对严重阻碍交通的车辆实施拖移。加装违停抓拍探头,整合辖区各类视频探头,强化非现场执法能力。

  有一种气人,又让人无奈的事儿,叫“随心所欲停车”,也叫“中国式停车”:明明应该一辆车占一个车位,某些人不管不顾地把车子压着两个车位停,或是斜着身子停,结果是一辆车占了俩车位,或是逼得其他车只好按照“俩占仨”的“格式”来。

  还有的人,车子还没进去车位,甚至好大一截车身都在外面,人下车锁门就走,妨碍别人或公共秩序似乎都跟他没关系。

  而最无奈的事,还不是扰乱了停车秩序,而是在没人管理的停车场、其他公共地带、小区内,别人很难跟乱停车的人讲理、讨说法,一是找不到人,二是有些人原本个人素质不高,你想提醒他、跟他说理,对方可能比你还“有理”。

  拒不入位、故意斜停、跨位停放等等,今后将被抓拍、贴条或现场处罚,相信北京这一新政会有效规制“中国式停车”行为,而在网友们看来,这也是“大快人心”之举:对少数不文明、不负责任的司机终于有办法“整治”了。

  从法理上说,处罚拒不入位、故意斜停、跨位停放等行为有法律依据。但随着汽车数量增长,划位停车方式已成为城市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管理与立法也应与时俱进,比如,对于包括不入位、斜停、跨位停等不文明、妨碍公共秩序的行为的定性与处罚,相关法律法规应作出更为清晰具体的规定。

  再有,对于各种不文明、妨碍公共秩序的乱停车行为的管理,是否应该从公共道路扩展到更多的区域,比如住宅小区、道路之外的其他公共地带,值得探讨。这也是公众期盼的问题。很多小区里,乱停车妨碍他人引发的矛盾和冲突越来越多,且是社区管理的难点问题:不管是物业公司还是社区居委会,只能规劝、调解,但有乱停车习惯的人往往是最难规劝的一族。而小区内的交通事故既已纳入交警管理职责内,小区道路上的“违停”等问题是否也该参照道路交通法规管理?有关方面有必要探讨,政府行政管理“向前迈一步”的问题。而小区中物业和社区管不了的问题,也不宜长期处于“三不管”状态。    (马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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