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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窗抛物罚单”具有警示意义

叶金福/文 毕传国/图
  “车窗抛物”本就是一种违法行为。最近,广东肇庆市广宁县城管局针对“车窗抛物”行为开出了一张罚单,涉事驾驶人被罚款20元。虽然罚款金额不多,但传递出对“车窗抛物”这一不文明行为说不的鲜明态度,彰显了有错必究、有错必罚的治理力度。

  一直以来,“车窗抛物”不但隐患多,危害大,让城市饱受诟病。按说,每一位司机都是知晓的。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一些司机朋友和乘客却贪图一时之快和一时省力,把矿泉水瓶、果壳、烟蒂等垃圾随手扔到车窗外。这样做,你车子里面是干净了,但你有没有想过你的车窗外呢?如果是在高速公路上,你的随手一扔,极有可能酿成一起交通事故;假如你前面车辆的司机随手把垃圾往窗外一扔,吓得你惊魂不定时,你又作何感想呢?你忍心让环卫工人去捡你扔在车来车往的马路中间的垃圾吗?因此,笔者以为,凡事都应该学会换位思考,切不可眼中只有“我”自己,而不管“他人”。

  但愿通过“车窗抛物罚单”这一事例,能警示每一位司机朋友在开车时,都应时时刻刻把“文明”一同带上路,决不“车窗抛物”做到“安全”开车,“文明”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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