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A4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教师节别给过成“教师劫”

马涤明
  近期,百色市田阳高中的老师们收到学校的通知,称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学校将开展“奖教助教基金”募捐活动,每位教职工至少捐款100元,上不封顶。

  教师们进一步咨询得知,所谓“上级部门要求”,是百色教育基金会发起的《奖教助教基金募捐倡议书》,捐款将用于奖励即将到来的教师节表彰大会上获表彰的教师。倡议书中“规定”:由财政发工资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在自愿的原则上每人捐款一天的工资。而百色市教育局方面表示,田阳高中错误理解了该份倡议书,目前,已经责令该校立刻整改。

  这像不像是一种套路:明明是上面的硬性规定,一旦出了问题,马上就把责任推给下面,“规定”也变成了“倡议”?

  “在自愿的原则上每人捐款一天的工资”——这话该怎么理解?既是“自愿”,捐两天工资行不行?文件上明明白白告诉教职工“每人捐一天工资”,这显然是一种“最低数额规定”。所谓“自愿原则”,恐怕是为了应对“强制募捐”质疑,用来堵嘴的。既想要教职工们“按规定”捐款,又不想背负“强捐”之名,因而也就顾不得语言逻辑上的蹩脚?真是难为了上级部门。

  表彰优秀教师成了庆祝教师节不可或缺的一项内容,但不管是搞活动还是奖励,都应遵循“有条件”原则。若凡事都是“没有条件也要上”,结果是各级管理者时常为“创造条件”而累,不但是工作本身可能会“变味”,不择手段的工作方式很可能触及政策红线。

  教师节庆祝活动或表彰会,领导们站在台上给优秀教师颁奖发钱,场面和气氛会搞得更热烈,发钱者、领钱者皆大欢喜;可那些“被自愿”给这次发奖金“凑份子”的广大教职工们会是什么心情?如果一次表彰奖励活动的背后,是几家欢喜而大家愁,教师节成了更多教职工的“教师劫”,有关方面的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是否都值得反思?

  “被自愿”的强制募捐,有点“野火烧不尽”的味道,其中暴露出来的某些管理者的简单粗暴,是最让人困惑的问题:若凡事都靠“文件开道”,行政命令被当成了万能工具,管理能力和领导水平是否都可以成为“伪命题”了?

  而与扶贫救灾之类的募捐相比,为筹集奖励资金的强制捐款,其正当性更是绕不过去的问题:有人遭灾或面临急难事情,官方组织捐款属于慈善范畴的概念;为给一部分人发奖金而让更多人从腰包里掏钱,这算什么事?如果人们质疑:这是在拿着大家的血汗钱给领导们贴金,领导们募捐也要撑面子、搞形象工程;即便领导们被冤枉,恐怕也怪不得别人。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A1版:头版
   第A2版:政经新闻
   第A3版:综合新闻
   第A4版:融媒·时评
   第A5版:要闻
   第A6版:专刊
   第A7版:烟水亭
   第A8版:视点
遵章守纪的你才是靓丽的风景线
“车窗抛物罚单”具有警示意义
教师节别给过成“教师劫”
民生实事项目征求社会民意值得点赞
p25